第二十一章 小目标一亿两
”朱由校强调道。
“陛下,臣的确不知应该如何去骗?”张天师老实地回答道。
“首先,我们找到一个骗人的由头,例如我们宣称在海外发现了一座金山,当然这个金山是虚构的,然后跟所有的人说,要挖掘这个金山需要大量的钱,要造船,要请人等等都需要钱,而只要愿意出钱的人,每月取利高达一钱五分,也就是说投入的钱六个多月就能回本。记着,必须十两银子起,否则的话,会伤害到很多普通百姓。”朱由校说道。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误伤肯定是难以避免的。
《大明律》有明文规定:“凡私房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违者笞杖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也就是说在大明时期法律规定每月最高只能3%的利息,年利率36%。当然在实际中,很多高利贷的息钱比这个高得多,月息达到15%就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了。
但到了明末,有一个实际情况就是财富和土地日益集中,贫富差距已经大到无法想象了,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高利贷的生意已经大大不如明中期了。被放高利贷的对象也越来越少了,毕竟放高利贷的人也要考虑到对方是否能还得起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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