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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协定

军别将柳希奋一同赴洪原正式向明朝天使请求停战谈判。
    李滉和柳希奋临行前,郑仁弘赠语“尽力而为。”
    尽力而为的李滉和柳希奋至洪原后,即被明方高度重视,隆重款待。明方代表、原钟城郡守朴正泰深夜到访,以私人名义赠李滉车马费五千两,赠柳大将辛苦费万两之多
    次日,双方开始谈判,李滉和柳希奋据理力争之后,终是代表朝鲜签订《洪原停战协定》
    协定共五条如次
    一、朝鲜军队即刻从宁边、义州等地撤退,以安州、洪原、利原一线为中朝停战线。尔后朝鲜军队不可越过此线北上,更不得对大明军队及下辖朝鲜官兵进行任何袭扰攻击行为。
    二、大明皇军即刻向朝鲜交还洪原、咸兴等数郡,并释放俘虏官兵。
    三、朝鲜就“壬辰倭乱”明朝之损失实际补偿明朝白银四十三万两,另以宁边、义州等郡县十年赋税补充。
    四、明军为确悉第一项实行之情形,随时派人或其它方法以行视察,朝鲜方面对之应加保护,并予以各种便利。
    五、停战线以北及原镜城都护府之地区的治安及维护当由该区域朝鲜官民自决,并由明朝方面予以监督。
    六、朝鲜方面不得追究停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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