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决战来临 一
浑身的血流在加速,似乎有了一些气力。
郑实继续瘫在床上,酝酿了好一阵之后才挣扎着坐起身。他尽可能轻声地下了床,去卫生间冲了个热水澡,身体的失重感才有所减轻。他回到卧室,轻手轻脚地从衣橱里找出那套从美国工作时买的灰色巴宝莉西装穿和那条在欧洲旅行时买的新领带,来到客厅静静地穿上。他觉得这样一身打扮才配得上今天的大场面。
他穿上黑色呢子大衣,把欧米伽表扣在腕上,拎起辰辰送的黑色古驰公文包在穿衣镜前自我陶醉了一下。除了脸上的气色不是太好,其它方面很有些华尔街精英的感觉。四十岁刚过的郑实有着一米八多的身高和一百七十多斤的体重,没有肚腩,身材保持的很不错,长相也十分帅气。
很多人认为城市白领阶层穿名牌用名牌的风气是最俗不可耐、最没内涵的拜金表现,是令人鄙视的矫揉造作。对此郑实也有同感。一套西装要几万块,一个钱夹子都要三五千块,这对每月实际到手两万几千块还要还房贷的他确实感到有些过分。不过他不得不承认在一种鼓励庸俗的氛围中生存久了,想不落俗是件很难的事情。总之别人都在做的事,如果你特立独行是会让自己都感到有些不合时宜的。对他这种需要经常出席各种应酬场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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