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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犬王之王

儿,传扬出去,明剑知道了,指不定要怎么收拾自己呢?

    不过,郑光现在确实是一筹莫展,看秦桧现在混的样子,应该跟市井小民差不多了吧?说不定偷鸡摸狗的事情,他在行呢?

    想到这儿,郑光便说道:“既然如此,那咱家就说了。秦大人可知道,哪儿有凶猛的狗卖啊?”

    秦桧一听,眼珠一转,顿时计上心来。

    “哈哈,郑总管,这事儿问我那就对了。城东有一家斗兽场,那儿有不少猛犬!有一种猛犬被称作獒犬,可以轻易杀死普通的野狼!这种獒犬,那可就是最厉害的猛犬了!就是寻常的将军要想制服他,也不容易呢。我就亲眼见过,有两名当兵为了重金,选择人兽大战,结果,被那条獒犬当场咬死了!”

    秦桧的话说完,郑光心里马上就颤抖了一下,连人都咬死的獒犬,那的确应该是猛犬了。

    这种獒犬,官家应该满意了吧?

    “秦大人,那就请你带咱家去看看吧,若是情况属实,将来,咱家定会在官家面前替你美言几句的。”郑光马上说道。

    秦桧心里大喜,暗想这下子终于逮住机会了。

    官家啊,臣一片忠心,日月可鉴,但为何却不肯给臣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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