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五章
当年汉承秦制,也跟着要守丧三年。但是汉文帝很快就发现了,这三年之丧的不靠谱。居丧三年,不能吃肉饮酒也就算了,还不能娶妻生子,不能从事社会生产。这大汉朝刚经过战乱,人口大幅减少,各种资源极度贫乏。死个人都守三年丧,这国家怎么发展,社会怎么进步?
汉文帝意识到了“其制不可久行”,于是在自己的遗诏中改变了这一制度,要求“出临三日,皆释服”;既葬,“服大红(功)十五日,小红(功)十四日,纤七日,释服”。也就是说,哪怕是他死了,天下臣民一起给他服丧三十六天就完事了。在这里,儒家三年之丧的制度被改成了“以日易月”,变成了三十六天,并从此垂为定制。
这条好的政策,被一直坚持执行到了西汉末年。哪怕是在扶持儒家上台,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汉武帝时期,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都没有能够被儒生们给恢复。
那是因为,稍微有点智商的君王们,都知道执行三年之丧,简直是在给自己的江山开玩笑。
只是,汉朝自己本身大力提倡孝道,甚至考察、选拔官员,都首先道德(孝行)良好的人来充任(察举孝廉)。这样自然就避免不了在民间,产生一种重视孝行的风潮。因为孝子才有前途啊。忍住三年从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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