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很重要很重要
普通,像是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永远心怀善念,不管是做乞丐,还是成了高人,都不曾丢下这份怜悯。我还喜欢叶秋白的无畏,隐居二十载,一朝舍身为家人。我还喜欢云秋水的温柔善良,喜欢周渊的豫让侠骨,怜悯云丘山的悲惨。。。。。。这些我有的写出来了,有些没有写出来,可是我在认真的写,总有一天他们会在我的笔下活过来,在每一个灿烂的夜晚,如约而至,饮一杯酒,手谈一局,就是整个人生了。
可是我现在不得不思考,我到底要不要把这本书继续写下去了。一叶障目,不知天地之大。或许我就是自己骗自己的那个傻子,写了一本不知所谓的烂书糊弄自己。一直跟着我的朋友可能会知道,我为了这本书付出了多少,前后修改了多少遍。这就像是我的孩子,没有一个父亲会把自己的孩子亲手掐死。
朋友们,我一直把你们当做最亲近的人,虽然我不知道你叫什么,你在哪里,你在做什么,可是我感觉,通过这本书,我能听到你们的呼吸,你们的每一次心跳。我们相交十余日,今日或许就是我与大家的绝笔。
所以,朋友们,我亲爱的朋友,请你们在书评区告诉我,我这本书还可以写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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