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小胡子的推崇者
李珉站在杜莎蜡像馆的门口,手里拿着一本《爱情法则》,不动声色地在人群中寻找汉共会前来接引的人员。
他个子不高,有些胖,带着一副圆眼镜,身上穿着在香江算是少见的中山装,有点像一只土拨鼠。看样子,他就是那种很好欺负的书呆子。
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须要找到自己的位置,找到能自己产生认同感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是外貌,可以具体到身高,长相,肤色等,也可以是一种思想,一种信仰,爱好,技能,甚至是口音,这些能让人产生骄傲情绪,自豪感,能够对他人产生优越感的事物,就是绝大多数人的生存的意义!
不要笑,这就是支持我们每个人活下去的动力!
我喜欢吃橘子,不喜欢吃香蕉。
我热爱足球,讨厌狗屁不通的文学。
我比你高了三厘米,我真是太牛了。
我的胸部比你大一码,嘴上不说,但我还是觉得我比你高级一点。
我祖上是旗人,就比你们这些一钱汉高贵。
我出国三回了,国外哪儿都比国内好,差距太大了。
我就是喜欢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分钱不带,用身体付房租,一直到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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