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星辰娱乐的权利金制度
,都必须由我们星辰娱乐发行,同时收取数量不等的权利金。其他任何第三方游戏公司,都不得私自生产制作和销售PSB的游戏卡带。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只要被我们发现,就会立即上告法庭。”
此话一出,下面顿时炸开了锅。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星辰娱乐的第三方制度居然会这么严苛。
要是第三方游戏公司答应了这个制度,就相当于把自己的命脉亲自交到了星辰娱乐的手中。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未来任天堂发明了一种比这更加严苛,甚至可以说是严苛到令人发指的“权利金”制度。
按照任天堂的制度,其他第三方公司只要生产一份卡带,就必须向任天堂缴纳2000日元(在当时相当于12美元左右)的权利金。
等于一款游戏差不多一半利润都交给了任天堂。
吴明山寨的这个星辰娱乐的“权利金”制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
吴明只准备每份卡带收取5美元的权利金,一些实力强大的第三方游戏公司甚至只收取1美元。比起任天堂收取的权利金可是要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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