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盗贼公行
一回,权万纪上书言,宣、饶二州银矿丰足,派官开采,每岁可得数百万贯。官是不能采矿的,是以唐太宗革权万纪官,遣其返乡。如此一来,朝廷既不让官员采矿,又派盐铁使收税,地方官员不免有微词。
新泰县官员绞尽脑汁,另辟蹊径,终于想出一个万全之策,那便是地方与朝廷一同收税,井水不犯河水,皆大欢喜。这便苦了采炼户,凭空多了一税,让原本尚可维持的生计日渐艰难。终日凿山挖矿,挑石背土,汗如雨下,却落得个食不果腹。
鸟尚且为食亡,何况是芸芸众生,采炼户铤而走险,聚众干起了贩卖私盐的营生。孰料这掉人头的营生亦绝非易事,官府对待贩卖私盐者的态度,便如对待米缸中的家鼠一般,不打死绝不罢休,如此情形之下,众人终日除了提心吊胆,更多的是疲于逃命,最终被官兵逼进了蒙山之中。
几经曲折,众人穿过蛇爬虎行的蒙山,来到浚河河畔,此时人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面如土色,饥乏交加之下,举步维艰。放下手执的刀枪,留住棍棒柱地,众人向河中的船只摆手乞讨,盼得几口吃食。奈何,船上商贾皆为利往来,船行匆匆而过,徒留涟漪引发众人怔。
情急之下,一人献计:众人隐于石中,船来,一人浮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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