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英联邦 三
邦宪法的规范外,还要受到加拿大地方法律的约束。除地方法律规定为地方政府的权力的项目以外,加拿大诸省政府在领土以内拥有不受约束的权力。”
“加拿大诸省议会予以保留,实行一院制,省长或行政专员由省议会中多数党领袖出任,向省议会负责。此外,加拿大诸省议会根据人口和经济实力的不同,可以向联邦议会派出数量不等的议会代表。”
“英国各主要政党,可以在加拿大创设党支分部,争取选民,进入加拿大诸省议会和加拿大地区政府。”
“自治殖民地方面,根据各殖民地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政府制度和宪法制度。以英属澳大利亚各自治殖民地为例,原先的区改制为州,成立澳大利亚地方议会和政府。”
“澳大利亚各州的政府制度依旧是联邦制下的君主立宪制。至于各州的宪法制度则为三权分立,立法机构是各州议会,分上下两议院,可以向联邦议会派出数量不等的议会代表。下院由分区选举产生,上院由全州不分区选举产生;实权在下院,下议院的多数党领袖担任州长。”
“各州的最高司法机构是各州的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以下有两级法院:区法院和地方法院。各州的高等法院的判决,可以通过特别准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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