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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狼山青几点,极目是天涯

浩初猜测这袋宝石应该是壮汉的全部家当,劫匪都有一个通病,就是不信任同伴,所以会将全部家当随身携带。</p>

    李浩初又不由的仰天大笑:“哈哈哈,难怪大侠们行侠仗义最喜欢去剿匪,这好人真的是有好报。”</p>

    “哈哈哈……”李浩初得意张狂,兴高采烈,这应该算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p>

    “咦,第一桶金?”李浩初笑到一半,笑声戛然而止,面上笑容凝固,“妈的,亏了,那个叫什么秃鹫的,才是我杀的第一个劫匪,我居然没有去搜寻战利品。”</p>

    李浩初顿时垂足顿胸,心痛的无以复加。其实就算李浩初当时想起战利品,估计也不会蹲下身去搜寻,他当时可是营造风度翩翩的高人形象,如果高人自己去摸尸,那会是一件很掉价的事情,以李浩初的性格,必然不会为了一点钱财做出有损自己形象的事情。</p>

    “区区小钱,怎么能和高人形象比!”李浩初泪流满面道,“人要往前看,要不,我就做一个‘劫匪猎人’好了,总感觉很快就能发家致富。”</p>

    这么一想,李浩初又兴奋起来,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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