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不怕湿鞋! 1/2
中,此人即为三老,当然是有点资本,家居比之周莹,又要好上不少。
曹冲拿起笔,便在手上的竹简书写起来。
阿父,仓舒致上,今到周家庄,见百人之队,孩儿见其甲胄不似许都之军,便问之,其曰:此中郎将刘鹏之私兵也!
…………
曹冲写这个信件的原因有几个,第一便是显示自己的才能。
有才华的,不一定是领导者,作为领导者,你得要有能力,得要有识人之明。
曹冲的所有希望,都是寄托在曹操的喜爱之下的,这种喜爱有些扑朔迷离,但曹冲必须牢牢握在手心。
其次,类似于刘鹏之类的人,在许都怕是有不少,如果这些人起了异心,曹操可能没事,但自己的小命就可能不保。
将威胁留在身边,不是曹冲的为人。
“文直,就劳你帮我传信了!”
周不疑接过竹简,把它塞在袖子里。
同时点了点头,他知道曹冲的意思,但周不疑却想的更多,这件事虽然看似很小,但可能拉出真正的大鱼。
这大鱼,可能是曹冲的敌人,也有可能是朋友,不然以刘鹏的身份,他做的事情,满宠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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