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丛林 四
遍,清楚地记得这种动物。
它的学名叫猞猁,更通俗一点的叫法是山猫,野狸子。是一种独居的肉食动物,擅长攀爬和游泳。在清晨和黄昏活动颇为频繁,以鼠类和野兔为食,也有被发现会猎杀小野猪和小鹿的,属于很凶猛的那一类野兽。
认出了这种野兽的名目,姜小枫心中五味杂陈,一方面,他既为自己战胜了这头凶猛的野兽而骄傲,另一方面,他又为必须杀死它而不忍。
姜小枫毕竟只是一个一直生活在城市了的学生,连杀鸡宰牛的场面都没见过。刚刚下重手击伤这只山猫只是迫于自卫的无奈和释放心中的恐惧、愤怒,现在让他下手杀死这只已经被自己打成残废的,趴在地上“呼呼”的喘着粗气的一动不动的生物,他还是下不去手。
山猫纺锤状的瞳孔再一次对上姜小枫的目光,看着它的眼睛,姜小枫突然想起在两年之前,自己和王梦衾一起去喂流浪猫的情景,当时那些小猫用头和脖子亲昵的蹭自己的手掌,看向自己的眼神也是这样的。
姜小枫甩了甩头,坚定的目光重新在眼眸中出现。
姜小枫声音冰冷,又像是在宣判这只山猫,又像是再替自己开脱的说:“丛林的法则,就是这么简单。”
说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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