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南宫秀再现
是我兄弟。知道陆易那小子为什么不杀了建国么?那也是因为兄弟之情。但是,现在这个年代,不讲兄弟之情了。我也喜欢陆华那小子,够狠,够聪明,但是,他本事不够。如果家族位置传到他头上,他活不过一年。”
说罢,陆家老爷子转身离去,只留下陆家二爷一个人懵逼的站在原地。
他想了很久之后,突然一笑,整个人也不颓废了,连腰杆都挺直了起来,也是转身走了。
…………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
南宫秀喜欢骑马,这个习惯是从小的时候养成的。
六岁生日的时候,母亲送给了她一匹爱尔兰纯种马驹后,她便喜欢上这种动物。
纯血马是17世纪在大不列颠培育成的一个伟大马种,它配种,以达到人类所要求的素质,场上所看到的,就是早期在中东植根的阿拉伯马演变来的。
在十六岁以前,南宫秀一直迷恋那种长相高大俊美,毛发修长明亮的贵族马种,就像女孩儿幼时心目中都会有一个英俊帅气的白马王子一样……外形占了第一位。
而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目睹了家族内部的太多黑暗和丑恶后,她的兴趣发生了转变,开始喜欢那种狂爆易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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