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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吃官司了

要将奸夫处死,奸妇浸猪笼么?如果真的这么轻,那么还不是谁想**就**啊?

    李清照博览群书,才华横溢,当然不可能不懂律法,当即给白胜讲解了一下本朝法律,令白胜茅塞顿开。

    原来,中国古代始终是将**行为列为犯罪的,但是惩治的程度轻重不同,在唐宋以前的时代,法律对**的制裁非常严厉,基本上是死罪,甚至比死罪还要严重,但是从唐朝开始,政府对**罪的判罚开始减轻,宋朝则是最轻的,讲究的是“亲不告,官不究”,意思是将这件事的主张权交在丈夫的手里,丈夫不告,则奸夫奸妇啥事都没有,丈夫若是告了,则会对罪犯处以臀杖或脊杖的惩罚,杖后当庭释放,又或者一杖不打,直接徒刑一年半。

    李清照还说,在当朝律法里,对官员的约束要更严厉一些,讲究的是罪责加倍,也就是说,如果官员犯了这种罪,打也加倍,罚也加倍。

    白胜听后放下了一颗心,暗想:难怪《水浒》之中这种破事源源不绝,原来是律法太轻了,不足为惧。

    看见白胜神情放松,阎婆惜重又忧色上脸,道:“你先不要高兴,如今我只担心你把宋江打得太重,这宗罪才是要命的。”

    “人在哪里?人在哪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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