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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惠帝姜丰驾崩后的第三个月又十七日,姜泽出席了一场婚宴。

    洛毓岚的婚宴。

    与皇族直系子女们守孝一年限制诸多不同,姜国律法规定士族大夫与普通百姓虚于国君驾崩三日内着丧服,面色哀恸,不可饮酒食肉;士族大夫以上三月内不可嫁娶,大肆宴会、游乐。是以按此规定,如今洛毓岚嫁与他人并无任何差错。

    此前姜泽拒绝娶其为后,假使之后回心转意迎娶之,也需等待至少一年。女子容颜易老,更何况洛毓岚比姜泽还大两岁,再加上某些秘而不宣的缘故,右相自然不愿再等了。

    事实上右相最属意的本是姜溯,甚至在姜溯及冠之时曾私下询问是否对之有意,可惜终究化作一声叹息。

    是以他千挑万选,最终选定了士族大夫陈墨之幼子。

    陈墨之是姜国当代大儒之一,德高望重,本是当朝御史大夫。后来朝中权势更迭,他辞官而去,纵然后来姜丰盛情邀请,他也未答应重新入朝为官。哪怕姜丰曾对他十分气恼——但气恼归气恼,人家不愿意当官,朝廷没办法架把刀在他脖子上逼着他去做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陈墨之和诸葛瑜有点相似。不过比起现在的诸葛瑜,陈墨之显然更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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