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胜
一门心思的往上爬,只有穷苦惯了的人,才会有这种一般人不具备的野心,所以,他很可怜。
可另一面,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甚至为了向嫪毐学习剑术,连自己的女人都甘愿让给别人,他为了得到权势,甘愿充当别人的男宠,为了得到权势,他甘愿当一条狗,甚至做一些没用底线的事情,所以,他可恨。
但连晋也有一点值得称道之处,那就是他的骨气,作为武者,最基本的骨气。
在原著中,连晋被项少龙挑断了手筋,终身不的习武,可是他当场没用吭声,甚至痛呼,这是他自己的骨气。同样的,在这场比试中,明知不可敌,却没有认输,这也是他的骨气。
“呀!”
连晋大呼一声,为自己鼓气,既然是生死斗,不能认输,那就只有拼命。现在,连晋已经完全忘记了任何招式,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杀了对方,现在的他像是一个野兽。
拼命的野兽是最难对付的,不过,对于相差太大的对手,却根本无济于事。
看着眼前的连晋,刘云心中又升起一抹同情,他已经消除了对他的恨意,反而升起一丝对对手的尊敬。一个剑客的尊重。
呲呲呲……
三声轻响,连晋的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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