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三条法令
最后鲁肃又颁布了第三条法令——《民兵令》。
该令规定,允许因田产承包给农曹而失去私兵部曲的世家,招募家丁脱产从事军事训练,并列入各县保卫地方的民兵体系,受征东将军府承认为合法编制,但数量编制需要向官府申请。
当地方安全受到威胁时,各家家丁,也就是民兵,有责任受征东将军府任命的将军统一指挥,为保家卫国作战,官府对其开放部分军用武器铠甲的限制。
这条法令算是对前两条法令向世家做出的补偿,也就是政治妥协出来的结果,并且把不可控的私兵,变成可控的民兵,同时减少数量。
这样三条法令加在一起的改革,可以说不但没有让投靠袁耀的世家有任何损失,甚至还能借机兼并一些田产大赚一笔,并且还得到了官职和权利,只不过是换了一种生存方式而已,比之商鞅的变法要温和多了,这样世家要还是给脸不要脸,那袁耀就只能下狠手了。
改革是必须要进行下去的,根据中原的情报,曹操已经开始如历史那样的开始屯田了,这个政策会让他像地主一样直接向农户收五层的高额地租,而不是只有三十税一的田赋,这代表他以后就不会再缺粮食。
而身处扬州的袁术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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