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百万富翁
期间的一切后勤工作由国家队负担,但是参加商业比赛自行负责;郭子昭在国家队期间,参加国内比赛的奖金分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10%上缴国家体委、30%上缴田管中心、10%上缴省体委,郭子昭和自己的教练团队拿50%;参加国际比赛的奖金,5%上缴国家体委、20%上缴田管中心、5%上缴省体委,郭子昭和自己的教练团队拿70%;郭子昭参加商业比赛的奖金,5%上缴国家体委、10%上缴田管中心、5%上缴省体委,郭子昭和自己的教练团队拿80%;郭子昭自己负责自己的商业广告代言,但必须在国家田管中心备案。如代言品牌与国家队代言品牌发生冲突,在代表国家队集团活动期间以国家队代言为主,自行活动和比赛期间以自己代言为主。商业代言收入,5%上缴国家体委、5%上缴田管中心、5%上缴省体委,郭子昭和自己的教练团队拿85%。郭子昭自己投资或入股的公司,可以无偿使用自己的形象,但数量不能超过3家。
最后,郭子昭还提出,如果自己的成绩远远超过国家队其他队员的成绩,并有实力和机会获得奖牌时,郭子昭有权利要求参赛,国家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当然,双方也可以就参赛的场次进行协商。
这样的结果,三方皆大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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