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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土豪

来的,自然知道野猪这种动物。

    王军的老家就紧挨着一个老林子,他还记得那时玉米快要成熟的时候,村里都要组织人手轮流值班的,因为野猪特别喜欢吃玉米。

    成群的野猪下山,如果没人看守的话,一晚上能糟蹋好几亩地。

    像体型不大的野猪群比较容易驱赶,用鞭炮就能惊走。

    可是像体型特别大的孤猪,一旦发起怒来,可以说六亲不认,战斗力非凡,而且皮厚的就连村里私藏的猎枪都没辙。

    这种情况就连老虎都不愿意对上,倒不是干不过野猪,而是没必要。就算杀了也吃不了,还容易受伤,得不偿失。

    所以王军很清楚的知道这种野猪的可怕之处的,可是没想到,主播和那只狮子联手竟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干掉了那只大野猪。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当那个主播风轻云淡的说出那只他以为的狮子,竟然是一种主播培育出来的犬种之后。

    王军顿时情不自禁的站了起来,激动的喊道竟然:“卧槽!!”

    王军自认自己对犬很了解,基本上所有的中大型犬,甚至是狼都有研究过。

    在狼中比较大的就属北美灰狼中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狼,北美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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