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城内
实各分营,顺便减少不必要的虚耗和靡费;
义军的体制是师法官军的产物,但是相互之间依照境况和地盘的好坏,又各自有异同之处;
差不多都是十人一火,各设火长、五副一员管之;每队三十到五十人之间不定员,设队正、队副、旗头三员管之;三到五队为一旅,设旅帅、旅副并杂佐五人;两旅到三旅为一团,官以校尉、副校尉,并一火杂使人等;两团到五团为一营,有大中小三等,大者官别将,中者校尉,小者为副尉。
而基本上每一级的营、团、旅、队、火,只定相应人头的基本衣粮供给,其他的东西就要靠自己去筹给和缴获了。现在就要重新统一在固定的编制下,已达到更好的令行禁止效果;尤其是籍此扩军增编的由头,打散拆开那些乡党、亲族所形成的小团伙雏形,当然这是只能做不能说的事情。
用缴获来的乘马,扩大马队和游哨的规模,扩编骡马大队和车辆的编制;就地营造更多的甲械装备,以达成最少八成左右的武器装备率,和四成左右的披甲率;其中比较精悍的队都要换装缴获的皮甲或是镶嵌甲,头目们要有一身大氅和连身袍子。。。
再者,有了相对充足的食粮之后就要在城门外开场放粥,一方面是收买人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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