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
宋不守盟誓,屡次戏耍我大金,为罪之极也,我大金犹以宽厚活其命,另立贤人而已,真所谓伐罪吊民之大义,你们何必挟满城军民之命,而惹大军震怒,致使生灵涂炭?”
秦桧道:“兴亡之命,虽在天有数,焉何以一城而决废立哉?
桧窃缘自祖父以来,七世事宋,身为禁从,职当台谏,荷国厚恩,甚愧无报。
今大金拥重兵,临已拔之城,操生杀之柄,威制官吏军民等,必欲灭宋而易姓。
桧忘身尽死,以辨其理,非特忠其主也,且明两朝之利害耳。
自古兵之强者,固不足恃。
刘聪、石勒威足以制愍怀,而挫于李矩数千人之众;苻坚以百万之师,衄于淝水之旅。
是以,兵强而不足恃也。
大金自去岁问罪中原,入境征战,已逾岁矣。
之所以攻者必胜,无他,大金久习兵革,中国承平百年,士卒罕练,将帅未得其人也。
自古中国地土甲兵之威,四邻无有,将相英雄世不乏才,秦朝灭匈奴,唐逐突厥,皆令胡虏闻风丧胆。今大宋精练士卒,从命大都督,大金之于中国,能必其胜哉?
……”
秦桧引经据典、谈古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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