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己巳协约
着户部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商号,商号已经过时,朱由检亲自取名,也用了公司这个称呼,叫做大明中央粮食管理公司,归属户部领导。
简称,中粮!
至于为什么要搞出这么一个公司来?
总不能让国家来和东印度公司来签署这份条约吧。
崇祯二年五月十九,中粮公司第一任总裁,原户部左侍郎薛良相代表中粮公司与东印度公司在北京签属合作协约。
总裁这个名称倒是一点也不超前,相反自古有之,而且还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官职。
负责编修国家书籍工程的一把手叫做总裁,像姚广孝、解缙、于谦、谢迁、李东阳这些著名的明朝大臣都曾经做过某一项或多项国家书籍编修工程的总裁。
朱由检这里只不过是拿过来套到中粮公司上而已。
总负责人,裁决公司一切行政事务,简称总裁没毛病。
合作协约的内容非常简单,一点都没有后世合同那般动辄一大堆专业条款和约束规定。
因为是在崇祯二年签属,因此又称为《己巳协约》,内容简简单单就几条。
一、中粮公司每年采买东印度公司三千万吨粮食,支付白银二百万两。
二、中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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