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记功与人选
正常情况下。
凡涉及粮税之事,首要负责之人必然是墨君这位治粟内史。
不过现在墨君身上有‘要事’在身,无法亲自调查此案。
那么这种情况下,第二人选应该是主管司法的‘廷尉’,也就是刚才在咸阳宫外与墨君对峙的那位金有钧。
可结果嬴政并未选择廷尉,反而选择了执掌外交的‘典客’李斯。
这个选择看似不合理,但若是知晓里面的一些内幕就能明白,这压根就是嬴政布下的另一步棋。
因为现在李斯是嬴政的人,而金有钧却是‘楚国外戚一脉’的势力。
与原剧情不同的是,原剧情中嬴政是在后期攻打楚国时,突然遭受到昌平君反叛,才开始对‘楚国外戚一脉’势力产生恨意。
可是现在随着墨君这只小蝴蝶煽动翅膀,导致如今秦国的‘楚国外戚一脉’,早早就受到了嬴政的猜疑与忌惮。
所以如今嬴政很早就已经开始压制‘楚国外戚一脉’的力量。
不仅如此。
李斯虽然师承儒家荀子,可他本身学习的却是法家之术。
这场各郡县粮税偷漏一案,嬴政没有将其交给金有钧,反而交给了李斯。这里面恐怕不仅是为了打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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