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九章 不治已病治未病
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
“我研读《黄帝内经》时十分喜欢这句话,它映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我把指纹显影技术和碘熏法的存在写在纸上,昭示大众,正是这个道理,罪犯如果看到后,就会忌惮!因为这提高了他们被查出的风险,提高了他们的犯罪成本,这一定程度上制止了犯罪行为的发生。”
“保护无辜者,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远比抓捕罪犯要重要的多!”
温小然听完这席话后恍然大悟,这才明白是自己鼠目寸光了。
吴驹年少时看到街面上有警车呼啸而过,伴随着呜啦呜啦的警笛声,那时他觉得这方法真笨,警笛开的那么大声,罪犯不就知道警察来了?后来长大后在网上看到一个说法,说警笛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让罪犯知道警察来了,使其停止犯罪,保护受害者不继续被伤害。
这个说法是否属实他并不清楚,但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后来吴驹明白法律拥有避免、制止犯罪,引导人向善的性质。
这和汉文帝废除肉刑有一定的异曲同工之妙,《除肉刑诏》说:今人有过,教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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