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各自行动
按照美国证券法规定,持有股份达到5%在十天内必须进行公示。而一旦进行公示,奈飞必然会迅速启动反收购措施。只要启动毒丸计划,张然就不可能再买进股份,所以,要想持股34%,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在荷兰或者德国,可以采用狼群战术,开几个不同的账户,每个4.99%,那么能够避开监管,不用公示。保时捷收购大众的时候,就是通过不同的账户,在暗中收购大众的股份。整个过程持续了几年,直到保时捷收购了70%的多股份,才发布公告。
这种做法在美国行不通,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公司,采取一致行动的时候,会被视为一个人,称为一致行动人。比如张然收购了奈飞的4%股份,而张婧初又开始收购,那么她买的股份只要超过1%,就必须发布公告,因为她和张然是一致行动人,股份是算在一起,加起来已经超过5%。不只是张婧初,就是让白云飞,让吴瑞德他们持股,只要行动一致,都会被认为是一致行动人。
如果张然隐瞒不报,只要奈飞告上法院,那么法院就会发布禁止令剥夺张然他们超出部分的表决权,甚至强令张然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抛出这些股票。
于丽萍是这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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