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节 挖金矿
部电影以不到400万的成本,票房卖到3000万。
陈锐同样在这部影片中拿不到半毛钱。
陈锐的名气和陈锐一个个的冒险、寻宝故事就像一座无主的金矿。全世界众多的电影公司都来挖掘。
电影公司的挖金矿这些做法。极大的损害了陈锐的利益,还有名气。
很少有电影能够真正想把陈锐的冒险、寻宝系列拍成精品,很多电影都是抱着圈钱的目地去拍。
有一个共同点,拍摄周期短,粗制劣造。直到将陈锐的冒险、寻宝系列故事的票房潜力挖掘一空,将陈锐的名气败坏了。
这些电影公司的做法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侵犯了陈锐的权益、名誉权。
陈锐的维权律师团向这些电影公司发去律师函,但效果有限。
原因有很多,就不多置言了。
最重要的是缺乏法律依据,还有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的电影产业,屁股歪了。
所以,陈锐把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以文字的形式叙述出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
陈锐的维权律师团全是由业界著名的律师组成。
精通各国相关方面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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