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史胖子出关
象。猛虎罗斯的飞虎军团是一身钢甲,战马前面装备着镶嵌钢甲片的皮马衣。而怒熊骑士团则里面穿着钢丝软甲,外面套着精钢板甲,坐骑全身披挂着钢片马甲,连人带马全重一吨多,简直是挡者披靡的人型坦克。除了大型守城车弩能在五六十米的距离对其造成一定的威胁外,一般连长弓直射都无奈其何……
若不是耐力好负重高冲刺快的战马很难得,特尔曼的骑士团早就有一个兵团了,而不会到现在才发展成一万余人。不过要是和菲萨布伦家族的野战游骑军团相比,洛里斯特发现,双方列阵对冲的话,不管是飞虎军团还是怒熊骑士团,对游骑军团都是辗压式的。可问题就是菲萨布伦大公不是傻子,而是只老狐狸,他只会采取对游骑兵有利的方式和诺顿家族的飞虎军团及怒熊骑士团周旋。
游骑是轻骑兵,不管飞虎军团的钢甲枪骑还是怒熊骑士团的重甲骑士,去追逐只会是白费劲,说不定人困马乏之后还会被打个突袭。可不去追逐那些游骑就会在旁边象只苍蝇一般不停的骚扰,就算没造成多大的伤害也是很烦人的。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保持长久的警戒只会使战士们的精力和警惕心下降,那样更容易被游骑偷袭成功。
事实上对付游骑最好的办法就是斥候轻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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