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自带体系
己合适的出手点,用他的天赋感觉对方的防守重心变化。
这是一个得分手必须具备的嗅觉,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科比。
但是相对的,科比对于整个球场的阅读,换句话说就是大局观比较平庸。这是因为科比对于自己的强大自信,其实就是“偏执”,以及对于队友的不信任,科比无法良好的支配一支球队的进攻。
所以,科比成功的赛季,都是有一个良好的体系,进攻的发起点不在他,科比作为进攻的常规终结点,他可以有比较良好的一对一空间。队友的跑位和站位比较体系化,这样他的组织能力不足就被隐蔽了,又极大的突出了他逆天的一对一能力。
但是吴皇和他不同,吴皇可以完全支配一支球队的进攻,他有科比不具备的大局观。
这个赛季的纽约,一开始没有体系,打了半个赛季才勉强算是一个体系不成熟的球队,所以篮球只能依靠吴皇自己支配,但是吴皇交出了得分增强型詹姆斯式的数据。
这同时也是勒布朗的可怕之处,他们都可以当球队的核心控卫来用,同时具备超强的个人进攻能力。或者说,他们具备更强的破坏对方防守体系的能力,科比也可以吸引包夹,但位置相对更高,自己的传球时机也相对较晚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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