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孤儿寡母引动农改新策生(下)
官督商办还是民间的粮行等收购行当到农村去收购粮食,可以选择直接向农户收购、互助社不得阻挠和干涉以确保农户利益。
但若是遇到奸商、黑心的商人想要恶意压低价格来损害农户利益时,各村、镇的互助社、合作社必须挺身而出来确保本地乡民的利益。
谁敢坐视不理,视同渎职、严惩不贷。
凡是有了互助社的村庄,日后诸如牛马等用于耕作的大牲畜,统一由互助社购买、管理和勾调使用。诸如水渠、耕犁等大型农具,亦由互助社进行集中管理、修缮。
既然要进行统一管理、修缮,则必然每年都会产生一些费用。所以每个社员家庭在每年秋收时,还要适当缴纳一定数额的社具提留款。
但是,这提留的基本原则是不许超过每家每户每年所产粮食的千分之五。
谁敢多收,视同枉法、严惩不贷。
各村互助社的粮食存储。肯定不可能如现在正在全国各地以县做基本单位、投入建设的那些官仓储备库那样方便、安全。
为了避免互助社自行储粮,因管勾不擅导致损失。各县的官仓储备库在现预设基础上按当地田地亩数汇总、上报户部,扩大其规模。
这样做,是为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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