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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第一帖:民国的教育

学分。民国廿年(1931年)的《修正专科学校规程》规定:各科专科学校以党义、军事训练、国文、外国文为共同必修科目。亦实行学分制。除医学院外,其它各院系科科目表,在这一时期没有颁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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