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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可疑的血迹

能眼睁睁看着猎物从眼前消失。

    如果不是以速度和耐力取胜,跛狼如何才能抓到野兔呢?除此之外,刘子玄更不相信它是采用刨开洞穴的方法来活捉野兔的,正所谓狡兔三窟,在所有穴居动物中,野兔的洞大概是最复杂的一种,每一个野兔的洞都有多个出口,相邻洞口之间的距离可达数十步之远,跛狼不可能同时控制野兔洞穴的所有出口,一旦野兔从未被掌控的洞口中逃脱,它一样没有捕捉机会。

    排除了追捕和挖洞穴这两种手段,就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那便是伏击。只有采用暗中埋伏并突然袭击的办法,跛狼才能扬长避短,才能在野兔撒腿狂奔之前将其置死。思来想去,刘子玄还是认为这样的可能性最大,如若不出所料,这条已经在林中生活了七年之久的跛狼,无疑是一个出色的伏击高手。

    伏击,这种在对手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发动袭击并一击致命的捕猎手法,对猎物来说是最狠毒也是最可怕的招数,对捕杀者来说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多年前的那条母狼杀死猎狗,猎人杀死母狼,采用的都是这种办法。采用这种捕猎手法,需要的成本只是时间和耐性,只要准备充分,一旦猎物涉足控制范围,便如同将自己置于必死之地。

    可是,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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