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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本家之路

    。

    在上个月中旬宪法生效的那天,国会讨论通过的第一部法律既不是《国民法》,也不是《民事诉讼法》,而是几乎所有人都翘首以待的《国有股份私有化法案》。

    所有的曾经经管委下属的社区生产部门,在最后一任经管委主任刘鑫领导的审计小组加班加点的统计下,折算出价值1600万多美元(1美元等于1西班牙银元)的国企总资产。

    国营进出口集团、国营能源矿业集团、国营农林渔牧集团、国营建设工程集团,四大极端重要的最上游国企宣布成立,将继续保持51%国有股份以及49%全民所有股份。

    其余生产经营部门的资产则全部折算成特殊账面性质的“股本金”,俗称“打白条”,并按照公平原则将其中的九成发放给所有穿越众,剩下一成则作为央行控制下的投资基金股份,平均每单笔30000美元。

    单身人士获得单笔100%份额;家庭夫妻两人各70%份额,家庭名下子女每人10%份额;无抚养或领养关系的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50%份额。这个分配原则在国会争执了半天后才最终通过。抛去国家继续掌握的四大国企的资产,可分配私有化股本金额度达到约1100万美元。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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