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协议达成(下)
第二条:对天津,京城所造成的损失,一共赔偿5000万两白银,由参与各国自行分摊。
第三条:俘虏各国士兵用赎金赎回,1个士兵50两,士官100两,将官500两。
第四条:在战争中伤害到平民的联军官员交由大清帝国处置。
第五条:联军在与大清帝国交战时被缴获及各国联军所抢夺的一切财物交由大清帝国(胡林)处置。
第六条:开放通商口岸再由各国使馆另行协商············”
前面是战争的事,为什么胜利了,还要开放通商口岸呢。这是胡林要让清朝和国际上接轨,否则把自己关起来,不会有好处。
到时候税收会另外制定,先稍微痛一下,然后嘛,胡林有现代的通道,发展各行业那速度太快了,不是这帮洋人能竞争得过的。
进出口贸易是相对的,到时候看到清朝的商品一船船打入他们的国家,就会后悔今天胡林给的福利了。
胡林见协议已经制定了,也懒得再去择日签约,就定在今天,让人通知了下荣禄、载漪、李鸿章等大臣,到董府来。
而瓦德西也急着想把协议赶紧签署了,非常赞同胡林的意见,让卫兵回联军指挥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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