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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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小东保释的事?”牛哥小心地提醒道。
“哦!”刘在军回头,想了一想,说道:“小芳,你再去警局打听一下。不管结果如何,都回来,我们一起分析一下案卷。”
安静的房间里,刘在军更能专注在这份来源不明的案卷中。和李秋芳不一样,他不在乎案卷获得的渠道,处于职业风险的考虑,他连问都没问。他跟在在乎是手里这份材料的真实性。
这是一份并不完整的材料,很都的证据链条的漏洞和待解的谜团,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份侦查代补的材料。从这一个方面可以初步认可材料的可靠性。而且从材料中的证言证据中可以大致的勾勒出案件的基本情况。
用专业的法律名词来界定,这不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强奸案件。而是一个法律拟制的强奸案件。
一般对强奸案的定性指标中“女子的不同意,不自愿”是强奸案件的基础定性,但是刑法中有一条拟制的条文:与不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女子是否同意,都是为强奸罪。而牛志东所被认定的强奸案中,就是依据的这个法条。
刘在军按照自己的习惯在一张白纸上根据牛志东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案卷中出现的部分证人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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