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一章 泄露国家机密和违约责任
问道。
“依照清朝一九零零年的法律,胡市长、罗秘书长他们可是不折不扣的叛匪!抓住了可是要砍头的,甚至还要株连九族的!”百里胜一本正经地道。来自京城电视台的记者此时正感口渴,闻言一口茶水险些全部喷到了同伴的脸上,还好及时地扭过头去,喷了一地!然后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胡有义和罗维鹏两人瞠目结舌、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两人说什么也不有想到,两人倚为武器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居然已经被废止了!虽然两人心里还有一丝的侥幸,这个百里胜是在胡说八道,但是,首先有夏威这些人在这里,胡说八道有意义吗?再者,两人也确实是知道有《保密法》在前些年正式开始施行!
“我国《保密法》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也就是说,如果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保密,禁止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的财政预算、财政支出情况,都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不得拒绝公众公开化的要求的!大家都知道,政府的这些资金全部都是来自对社会的税收,也就是说是社会公众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交给了政府,委托政府使用这些资金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也就是说,政府是我们华夏所有国民的大管家!胡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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