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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借箸代筹一县策 纳楹闲访百城书

他们就知道是那一路的朋友,当时必须留着喝酒吃饭,临行还要送他三二百个钱的盘川;若是大头目,就须尽力应酬。这就叫做江湖上的规矩。

    “我方才说这个刘仁甫,江湖都是大有名的。京城里镖局上请过他几次,他都不肯去,情愿埋名隐姓,做个农夫。若是此人来时,待以上宾之礼,仿佛贵县开了一个保护木县的镖局。他无事时,在街上茶馆饭店里坐坐,这过往的人。凡是江湖上朋友,他到眼便知,随便会几个茶饭东道,不消十天半个月。各处大盗头目就全晓得了,立刻便要传出号令:某人立足之地,不许打搅的。每月所余的那四十金就是给他做这个用处的。至于小盗,他本无门径,随意乱做。就近处,自有人来暗中报信,失主尚未来县报案,他的手下人倒已先将盗犯获住。若是稍远的地方做了案子,沿路也有他们的朋友,替他暗中捕下去,无论走到何处,俱捉得到的。所以要十名小队子,其实,只要四五个应手的人已经足用了。那多余的五六个人。为的是本县轿子前头摆摆威风,或者按差送差,跑信等事用的。”

    东造道:“如阁下所说,自然是极妙的法则。但是此人既不肯应镖局之聘,若是兄弟衙署里请他,恐怕也不肯来,如之何呢?”老残道:“只是你去请他,自然他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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