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三章 以乔丹的方式结束
,应该是39分,因为他命中的罚球数是奇数,所以他的得分应当是奇数。
刷数据难看吗?不难看。
99%的球星都刷过数据,有的人会痴迷一阵子,有的人会痴迷一辈子。比如科比,他痴迷高难度出手,痴迷接炸弹球承担责任,痴迷无视队友空位顶着防守绝杀,结合这些“痴迷”, 我们可以断定他可能痴迷的是篮球折磨篮筐的那个响声;詹姆斯痴迷数据, 他很早就明白,只要数据好看, 支持者会厚着脸皮硬洗,所以你能看到他在需要投三分搏胜的时候杀进篮下偷2分,在所有人都指着他站出来的时候,他居然能放弃回防留在前场等队友发长传好上空篮;罗德曼痴迷篮板;张伯伦痴迷记录;而乔丹, 他唯一痴迷的或许是垄断得分王和赢球的感觉。
他是一个球霸吗?
路易并不会下这样的推断, 因为评判一个球员,必须考虑到他的出身和环境。
在北卡打了三年的乔丹,学会了不占用球权的高效进攻,他就像伯德一样, 是个可以大量消化出手权又不会占用持球时间的完美终结点。但, 因为路易,他没有在芝加哥出道,他来到了一支比公牛好得多的球队,开拓者。
开拓者的前几年, 因为球队缺乏好控卫, 所以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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