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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师兄”、“师姐”与“佛门”

尼”或“僧侣”,但仅为“志同道合”之修习佛法者,而非道教中的“道侣”。
    是故,其在佛法修为上的精神力强度,最多只相当于“玄门道教”的“炼气灵徒”而已,往上就是“比丘”。
    “僧”又称“比丘”,“尼”又称“比丘尼”,在“佛法”修为境界上,展现出的精神力与法力水平,介乎“玄门道教”之“炼气灵徒”与“筑基真修”。在“沙门释教”各种寺庙中,“比丘”的上一级通常为“执事”,多有筑基修为。
    “执事”在佛法修为上介乎“筑基真修”与“金丹真人”之间,其上一级的“班首”在佛法修为上多为“金丹真人”;再上一级的“住持”在佛法修为上多为“元婴真君”;再上一级的“方丈”在佛法修为上多为“化神真尊”;
    再上一级的“法王”在佛法修为上相当于下等界空“佛修”之“开山祖师”级别存在,在佛法修为上多为“返虚真一”;再上一级的“伽蓝神”即佛教“护法神”之一,在修为境界上多为“归元真我”;
    再上一级的“揭谛”也是佛教护法,修为境界多为“合体真灵”;再上一级为“天龙八部”,也被叫做“八部众”,或者“八部天龙”,乃佛教护法天神,所在宇宙维度跨越中等界空平行宇宙和高维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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