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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洛萨的披甲军士

于步弓,难以贯穿重甲,实际上就是鸡肋罢了。
    鞑靼铁骑之所以强大,是强在他们先进的组织形式,以骑兵部队为主所获得的极高的机动性,而非强在弓骑。
    鞑靼铁骑中,有相当一部分重甲骑兵,部队着甲率要远高于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军队,也包括十字军。
    不能说十字军骑兵败于鞑靼铁骑之手,鞑靼铁骑又败于马穆鲁克之手,马穆鲁克骑兵又曾败于十字军骑士之手。
    就得出令人啼笑皆非的,十字军骑兵小于鞑靼铁骑小于马穆鲁克,又小于十字军骑兵的循环。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十字军骑兵就是虎式坦克,鞑靼铁骑就是t34,两者各有高下。
    但以这个时代来论,组织散漫,崇尚个人英雄主义,战法呆板的十字军骑士,是绝无可能战胜鞑靼铁骑的。
    离开库房,洛萨跟着莱恩观摩披甲军士的训练,不由暗暗点头。
    不同于莱恩和莫德尔的高要求,洛萨知道,能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招募并训练出这样一支队伍,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而且这些军士当中,有很多都是见过血的。
    朝圣者的道路充满了危机,能活着抵达圣地的,运气与能力缺一不可。
    洛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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