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3章 国人与野人
怕楚人都不一定能接纳他。
盖因事情过去太久,楚人早已遗忘了那支曾被派到滇地远征的军队。
至于熊子丹,不过是其父与滇女所生之子,血脉不清不楚的,楚人能承认并接纳才怪!
这种捕奴的事情,其实在天下列国都并不罕见,甚至跟人们寻常打猎一般,习以为常的。
西周时期,天下万民主要分为两种人,一种是国人,一种是野人!
昔日周人灭商之后,摒弃了商朝比较原始野蛮的奴隶制,取而代之的是分封制,但这套制度,并非没有奴隶!
周人将商朝的遗民、战俘、周边征服的异族人等非周朝的子民进行放逐,他们被称为野人,只配种地,极少能够有上升的通道。
周朝实行分封制,一共有五等爵位,从高到低依次是:公、侯、伯、子、男。
吴国虽已自立为王,但在周天子分封的诸侯国中,属于第四等的子爵!
这是一种金字塔式的统治结构。
对应的统治地位则是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他们是世袭制。
对平民,即国人,国人权限相对比较大,他们是贵族阶层统治的基础,国人不仅能种地,还可当兵,参与政zhi经济生活,也能实现士级的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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