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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编户齐民

都先后进行了赋税改革。
    楚国在公元前548年“书土田”,量入修赋;郑国于公元前538年“作丘赋”;秦国于公元前408年“初租禾”,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时,庆忌灵机一动,忽而道:“二三子,就治粟内史适才所言成年之男丁分家过户之举,寡人以为然。”
    “寡人之意,当革除吴国残留的蛮夷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户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者,加倍征收户口税!”
    “户口税,同样是三十税一。若不分居,则十五税一!”
    “同时,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黎庶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赋税。”
    “此,正所谓编户齐民矣!”
    闻言,在场的大臣脸上不禁浮现出惊诧或不解之色。
    编户齐民,这一概念起源于西汉,现在的春秋战国时代,还只是“编户”,并没有“齐民”的意识!
    庆忌知道这一点,故而解释道:“何谓编户齐民?即,以户为单位,治理黎庶,是为‘编户’。”
    “地方上,废止族老乡绅之属,所有人,皆是寡人的臣民,是为‘齐民’!”
    编户齐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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