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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255章 杯酒赐县公

  叶邑的县公?
    这岂不是让李然成为了等同于诸侯般的存在?
    ——
    第255章_孙武执叶邑
    因楚国制度的不同,所以楚国的县公,要比中原诸国的邑宰权力大很多。
    简单来说,楚王让李然前去叶邑任县公,便是将叶邑以及其所属的土地,一并是封给了李然。
    而李然在叶邑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可以不受楚王的管束,可自行裁决其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务。
    这是不是听着很耳熟?
    是的。
    楚国的这种独特的“县公”,其实权之大,几乎就相当于是执宰一方的最高长官。
    但是,这种“县公”制度,却又完全迥异于周王室的分封制。
    其迥异之处就在于,对于所谓的“县公”一职,楚王都是有直接任免权的。
    并不是像周王室那样,一旦封了国,那这个国家便不再受周王室的管制,而是成为了世袭的职位,并一代一代的往下传。
    或许是因为楚国人是汲取了周王室逐渐衰落的教训,又或者,楚国人就是要处处要有别于“周王室”。总之,在这一制度之下,楚国自然而然的就走上了一条相对集权的道路。(当然,仅限于春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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