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大刑伺候
为自己翻案。
案发当日晚上在她看来,咬伤白家大少,血喷出来,直接将‘叶三娘’给吓晕了过去。
直到第二天丫鬟丹桂如往常时间来伺候她起床,被屋里的情景给吓得惨叫声,惊动了大家。
叶三娘被捕快抓进牢里,几次过堂,被吓傻了的她,都呆呆木木的,直到被判了死刑,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大牢中叶三娘日夜喊冤,喊的知府大人不胜其烦,冤是吧!
刑事案件严谨要再严谨,那咱就审。
但是律法规定凡是一案二告者,一律视为扰乱公堂的刁民,不论情由,先杖刑二十。
叶三娘这喊冤企图翻案,板子直接上身。
由于叶三娘案发当日晕了,对案子的细节根本不知,又急于为自己脱罪。
这证词前后矛盾,混乱不堪,又无实质的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
只是徒劳的口口声声称自己是冤枉的,不肯认罪。
这知府大人面对如此败坏风化人伦,又谋杀奸夫,死不悔改之人,自然不能姑息。
不招是吧!大刑伺候,直接上夹棍。
刚被打了二十大板,现在又夹手指,娇养的叶三娘哪里受得了,不再喊冤。
带血的手,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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