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均定一千二加更)
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回事。
在许多郡县内,私自摊派,甚至加收税款,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加收税款的自有名目,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会用于修建堤坝桥梁。
可究竟有多少税款用于民生,又有多少税款落入县衙官员的腰包,这便无人得知。
这是历来已久的方法,直到如今,不少郡县的官员仍旧在用。筆趣庫
四方城的县尊并未用,因为他有能力从别的地方捞钱。
而这位长河县的县尊,恐怕就没这个能力,只能对升斗小民下手。
李易对此不会多管,因为他清楚,自己没资格,更没能力。
监察司本就不会去管这些事情。
监察司虽说有监察文武百官,可这些官员收税并不是横征暴敛,而是巧
立名目。
从手段上来看,没有任何漏洞。
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合理合法,只不过钱没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已。
对于官员贪污,监察司是一向不会去查,因为那样涉及的官员太多。
李易看了许多书籍,内心清楚,监察司设立的初衷,绝不是站在普通百姓民众这一方。
监察司的目的是为了让大乾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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