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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章 合资对象

的,而且也有先例,林道远用这个模式并不算开创。
    “那么按照规定,国资一方担任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由外资方担任总经理?那么董事会和管理层职权又是怎么划分的?”宋援朝问了一个自己比较关心的问题。
    林道远笑道:“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就考虑这么多?”
    “爸,这怎么叫就考虑这么多?这都是必须要考虑的,不仅牵涉到双方股本和权力,还关系到企业未来经营权在谁的手上。”
    “呵呵,那你认为应该怎么安排呢?”林道远反问。
    宋援朝迟疑了下道:“我觉得既然是国资占51%的股份,那么董事长当然由国资派人来担任,此外在董事会中国资成员起码占一半人数。同时考虑到合资企业的特殊性,企业的实际经营应该由外资方来负责,不过国资方在经营团队中也需要占有一定比例,这样的话这个方案才能做到面面俱全不为人所诟病。”
    “嗯,考虑的还算不错,至少表面上有了。”林道远并没有意外,经营权的归属在合资企业中基本都是由外资来负责的,这也是目前合资的惯例了。
    毕竟外资出了钱和你们的企业进行合资,如果没有实际经营权的话那么对方为什么要出这个钱呢?又为什么要和你合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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