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臣为君傀,再传大捷!
法的起草、订立、修改、解释等相关事务。
最高法院则负责裁定大明各省三级法院不能裁定的桉件,并定期对各地法院裁定桉件进行检查,以取代大理寺。
至于“大明法律提议大会”,主要是帮朱媺娖收集地方乃至明间各阶层在法律上意见的,以方便修订律法。
一般情况下,“大明法律提议大会”五年召开一次,由地方法院、官府以及监察部门联合提名各地方、各阶层“议员”,然后交给法务司的人抽选部分来京参加大会。
朱媺娖、郝光明都知道,后世在这方面都难以做到真正公平公正,在明朝就更不可能做到了。
可即便其中有种种龌龊,却仍是能起到一部分收集民间意见作用的。
因为这里面的各地方会具体到各个乡镇,各阶层也是具体到各个细分的行业。
另外,地方官府、法院、监察部门三方提名都是单独上交的,规定他们不得沟通。
总之就是最大程度保证一定的公平、公正,令“大明法律提议大会”能起到一定作用。
此外,这个大会筹办是需要时机的,两人估计第一届起码也得三五年之后才能办起来,那时大明地方官场环境肯定比现在要好一些。
法务院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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