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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章 《大明宗藩制度改革初稿》

他也拿起一份《大明宗藩制度改革初稿》翻阅起来——这份文件其实是由他拟定的大纲,内容他也看过几次,但还是想看看有没有缺漏的地方。
    首先就是改革宗室爵位制度。
    其一,直接削除郡王以下的宗室爵位,允许郡王以下的宗室自谋生路。
    明朝其实一直再对宗藩制度动手术,万历朝时,就允许无爵宗室自谋生路了。朱媺娖这次改革,只不过切割得更狠而已。
    这样一来,大明朝廷只需要对亲王、郡王负责,目前不足千人,包袱立即大大减轻。
    其二,设立宗藩学校,亲王、郡王子嗣要继承爵位,必须通过宗藩学校考试才行。
    若一个爵位有多个继承者,则由考分最高者袭爵;相反,若某亲王、郡王死后十年仍子嗣通过考试的,直接除爵。
    之所以定为十年,主要是为了应对藩王死时子嗣年幼的情况。
    其三,郡王爵只可传三世,既郡王的曾孙就是平头百姓了。亲王爵可传五世,而后降为郡王,再传三世则为平民。
    其四,亲王、郡王,皆可于海外任职做事,立功可受赏,亦可增加爵位承袭次数,郡王甚至可以通过立功转为亲王。
    这四条宗藩爵位改革办法虽然严厉,却也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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