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488章 占田制,第二步


    而垦荒其实质还是“占”——一块荒田或空地摆在那里,为无主之物,你先一步去占了开垦,这田就成了你的,核心可不就是一个“占”字吗?
    在其他井田制、均田制、屯田制等制度中,你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但在占田制中,田地就是这么得来的。
    所以,明清的田政跟宋元一样,其本身是不抑制土地兼并的。
    大明朝廷也没有打压大地主的意思,只要你的土地来源合法,并依法纳税,朝廷就承认。
    朱媺娖如果不是要尽快发展工商业,她肯定会彻底更改大明田地政策,全面压制土地兼并。
    但若是想尽快发展工商业,就需要土地集中,需要一大部分百姓脱离土地的束缚,走向工商行业。
    所以,在实行的新政中,朱媺娖主要是通过改革田税,让大地主足额纳税,纳更多的税,只对其兼并土地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抑制,而非全面抑制。
    因此,这方面新政核心是一个“税”字,故称之为“田税改革”。
    ···
    “既然明了我大明田政,便可知,我大明记百姓之田地都是按户来算的,田税则按每户所拥有的田地亩数来收取。
    所以,朕说新政中女子论丁分田,主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