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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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王朝为了防止杀良冒功,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秦国最先推行军功授爵制,也有一套防止杀良冒功的措施,对斩首有严格的规定:斩首时要齐着脖子根切下,露出喉结,防止军队拿小孩跟妇女充数。
要在战胜后三天内将首级交给官吏验明,以防止假冒充数。
军官不可以杀敌,军官的封赏以军队作战后总杀敌数计算,杜绝指挥人员利用权势「抢人头」的情况发生。
人头上交后,也有一套检验办法。首先是看发髻形状。战国时期,秦人与东方六国发髻不同。
秦国地处边陲,秦人发髻偏右,韩魏赵齐燕以中为尚,梳的都是中髻,交上来的首级一看便知敌我,有效防止割自己人首级冒功。
另外,斩级需要有队友、官长佐证,基本上不会发生抢人头现象。
《里耶秦简》记载了一起杀良冒功案件。
一名士兵杀死军营值守岗哨,拿着人头连夜前来报功。
验首官员发现首级致命伤是短剑造成的,不是戈矛或弓弩,而两军交战致命伤应该是矛戈弩居多,短剑杀人实在罕见。
于是当即下令各级军官清点士兵数量,如有失踪人员,立即前来认领首级,果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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